2010年10月12日 星期二

幼兒接送辦法與門禁管理

幼兒接送辦法
  1. 家長應於規定時間接送幼兒,如早於入園時間到園,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應陪伴幼兒直到親自交給導護老師再離開。
  2. 上課中需接幼兒早退或無法在平常固定時間內來園接回幼兒,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應事先電話通知園方。
  3. 幼兒每日到園、離園請由指定親屬接送。如未能親自來接,應於放學前聯絡班級導師,告知被委託者之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特徵及幼兒關係。如未事先告知委託他人來接,老師應與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聯絡確認後,始得同意離園。
  4. 開學時每位家長須填寫幼兒上下學接送調查表,以建立檔案。
門禁管理
  1. 本園門口實施導護制度,輪值老師每日上午730分就導護位置維護幼兒上學時間之安全,輪值老師輪值於上午810分止後,幼兒園大門實施門禁管制。
  2. 非上下學時間,家長、訪客及廠商人員欲進入幼兒園需按門鈴請園內老師開門。
  3. 本園及分班應落實門禁管理,並要求所屬同仁隨時提高警覺,值班或留守最後離開人員應嚴格執行門禁管制。
  4. 禁止一般人士或廠商進入本園做商品宣傳買賣。

112年秋季野餐(相片陸續增加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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